北京营运车8年必须报废吗?

北京营运车8年必须报废吗?

发布时间:2023-10-09 14:58:14         关键字:北京营运车8年必须报废吗,营运车报废,车辆报废
最近有车主反映,自己的小轿车是营运车,已经开了8年,不知道要不要进行报废,那么北京营运车8年必须报废吗

营运车与私家车的报废年限是不同的,如果车主开的是私家车,那么没有强制报废的年限要求。但如果车主的汽车是营运车,就有报废年限的要求,根据车型的不同,营运车报废的年限也是不一样的。通常情况下,小型的出租车,其报废年限为8年。如果是小型的载货汽车,报废年限为12年。如果是大型的载货汽车,则可以在15年之后进行报废。

车主的汽车作为营运车,已经开了8年,达到了小型出租车必须要强制报废的年限,因此需要进行报废。所有的营运车,一旦达到了报废年限的要求,就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报废,没有谁可以例外。达到报废年限的汽车,就不能够再继续上路行驶了。

北京汽车报废年限

(一)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;

(二)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
(三)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,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,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
(四)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;

(五)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
(六)专用校车使用15年;

(七)大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(大型轿车除外)使用20年;

(八)三轮汽车、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,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,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,其他载货汽车(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)使用15年;

(九)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,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;

(十)全挂车、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,集装箱半挂车20年,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;

(十一)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,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。 对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(纯电动汽车除外)和摩托车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,但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,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,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。 小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、大型非营运轿车、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。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,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,按照出厂日期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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