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3-10-19 11:36:15 关键字:朝阳区汽车报废,北京汽车解体中心,北京汽车报废,北京机动车报废,北京车辆报废,北京报废车回收
朝阳区汽车报废办理电话:010-53605156;
朝阳区汽车报废办理地点:北京市朝阳区东坝镇。
北京汽车解体中心在北京从事报废车回收行业二十余年,公司拥有丰厚的工作经验和先进的现代化拆解设备及管理经营模式,是北京市报废车回收企业模范标兵单位,同时也是车管所指定的机动车报废厂。公司主要办理:北京报废车回收,外地车报废,事故车报废,军车报废,货车报废,大巴车报废,出租车批星报废等—系列相关报废车服务。
机动车报废年限规定
(一)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8年,中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0年,大型出租客运汽车使用12年;
(二)租赁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三)小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0年,中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2年,大型教练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四)公交客运汽车使用13年;
(五)其他小、微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0年,大、中型营运载客汽车使用15年;
(六)专用校车使用15年;
(七)大、中型非营运载客汽车(大型轿车除外)使用20年;
(八)三轮汽车、装用单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使用9年,装用多缸发动机的低速货车以及微型载货汽车使用12年,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,其他载货汽车(包括半挂牵引车和全挂牵引车)使用15年;
(九)有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15年,无载货功能的专项作业车使用30年;
(十)全挂车、危险品运输半挂车使用10年,集装箱半挂车20年,其他半挂车使用15年;
(十一)正三轮摩托车使用12年,其他摩托车使用13年。 对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(纯电动汽车除外)和摩托车,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,制定严于上述使用年限的规定,但小、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6年,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10年,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11年。 小、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、大型非营运轿车、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。 机动车使用年限起始日期按照注册登记日期计算,但自出厂之日起超过2年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,按照出厂日期计算。